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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成栋楼地下停车场启用收费系统的通知

来源:未知 日期:2019-03-27点击:

    按照学校2018年第15次校长办公会精神,成栋楼地下停车场采取计时收费的方式使用,当前硬质快速卷帘门和门禁收费系统已经安装调试完毕,即将正式启用,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:

    1.计费标准。为充分利用国有资产,车位使用采取流动停车方式,不固定车位。收费标准按照1元/小时执行,15分钟之内免费。计费时间不足半小时收取0.5元,超过半小时不足一小时收取1元。

    2.缴费方式:通过预存车费、门禁系统识别车牌自动扣取费用的方式进行,在学校计财处每次预存900元。

    3.办理程序。停车场面向教职工提供停车服务,自4月1日(周一)起,每周一集中为教职工办理使用手续。教职工下载并填写《交费通知单》(见附件),凭本人教工卡到国资处盖单,同时提交本人名下车辆行驶证复印件(如车辆为本人所有而行驶证非本人,需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)。国资处确认后,开具缴费票据。申请人持《交费通知单》和缴费票据到计财处收费大厅8号窗口缴费(只划银联卡,不收现金),最后将计财处盖章后的缴费票据(第二联)送交国资处,完成办理程序。

    4.有关要求。请已经停在停车场内的车辆于3月29日下班前驶离,3月30日、31日停车场关闭维护,4月1日重新办理手续后使用。

    5.联系方式:

    曹俊峰 于泓洋 55190395(主楼737室公用房管理科)

    闫志军 55191525(主楼724室)

国有资产管理处

    2019年3月26日

    附件:

交费通知单.docx


地址:黑龙江 哈尔滨 香坊区木材街59号  电话:(0451)55191420 

邮编:150030  传真:(0451)55191420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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